2)第92章 我在虐文发疯(十一)_大小姐只想搞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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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们都会提前立下遗嘱,他们名下的动产、不动产等等所有的资产,都会用来成立一个基金会。

  基金会专门用来寻找、救助被拐卖的孩子。

  他们希望,能够通过这样的方式,哪怕自己无法亲自寻找,也能由基金会运作,去寻找走丢的孩子。

  至于顺便救助其他的孩子,则是夫妻俩所能想到的最好的慈善——

  他们要行善积德,他们要为自己的孩子积福。

  如果世间真的有因果,他们救助了别人的孩子,别人或许也能救助他们的孩子。

  在飞机上,郑明雅就将这些都告诉了龙岁岁。

  龙岁岁:……啊啊啊!这才是正常的、且真正深爱孩子的父母啊。

  不会打着做慈善、给女儿积福的旗号,再跑去收养一个跟女儿年龄相仿的孩子。

  因为这样,很容易就会产生“替代品”。

  而每个孩子,都是独一无二的珍品。

  被当做替身的那个,未必愿意给别人当替身。

  而被代替的人,更加不愿意被别人所替代。

  当然,也有可能是龙岁岁境界不够高,不够善良,过度解读了别人的“善良”。

  但,就龙岁岁而言,她还是更喜欢傅司南、郑明雅这对夫妻的做法。

  他们会做慈善,但绝不会收养任何人。

  他们的孩子,有且只有“傅柏雪”一个!

  他们的一切,也都只属于傅柏雪。

  包括富雅集团。

  傅柏雪找到了,那就名正言顺的继承。

  傅柏雪找不到,富雅集团也会转化为富雅基金。

  除去傅柏雪之外的继承人?

  呵呵,傅司南和郑明雅从未想过。

  他们夫妻在这一点上,有着惊人的一致。

  他们这辈子只要岁岁这一个孩子。

  女儿走丢了,他们都没想着再生一个,就更不用说“过继”别人的孩子了。

  傅柏寒,确实不错。

  尤其是跟他那对贪心的父母相比,简直就是歹竹出好笋的典范。

  但,别人家的孩子再好,也是别人家的。

  跟他们夫妻没有任何关系。

  别人误以为的“看重”,不过是两个有钱人随便从手指缝里露出来的些微好处。

  包括傅司南在内,他们夫妻从未想过要把傅柏寒当成继承人培养。

  郑明雅介绍完王翠芬,也没有催促女儿叫人。

  龙岁岁扫了一脸老实样的王翠芬,没由来的,她蹙起了眉头:“我不喜欢她!她的眼睛很不老实!”

  听到这样堪称没有礼貌的话,郑明雅并没有像许多父母一样训斥女儿“没规矩”、“目无尊长”。

  因为她之前就对龙岁岁说过,所谓大伯父等一家四口,女儿若是合得来,那就当成亲戚相处。

  若是合不来,那就“不合”。

  女儿的长辈,只有他们夫妻两个。

  而他们夫妻,因为失误,弄丢了孩子。

  他们万分愧疚,只想补偿,又岂会故意让孩子不开心。

  他们做父母的都要让着、哄着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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