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百七十章 冲杀_领主咆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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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了可以号令大陆,为了让所有人俯首帖耳。

  艾伦从不给教廷上缴一枚铜板,也不会传播所谓圣父的光芒,甚至又有了多少偏远小国成为了教廷附属国,他也不在乎,有人愿意用血肉供养你,与我无关。

  血蹄部落站在此处,彼岸有一个喝人血吃人肉的怪物。

  隔海相望,虽然恐怖,却和自己毫无关系。

  艾伦不会跨海而去消灭怪物,哪怕怪物站在远方吞噬血肉,望之可怖,细思恐极。

  可是当另一个怪物从风暴中走出,艾伦不得已只好和彼岸的怪物联手。

  当然,无论是他还是怪物,都知道,双方最终必有一战。

  这个喝人血吃人肉的怪物,在对抗另一个怪物时,不忘了将邪恶的目光看向艾伦,看着看着,令人恶心的触角就伸了过去。

  所以艾伦不能再忍了,他要让这个怪物知道,我虽然没你面容可怖,虽然没你体型庞大,虽然没你人人惧怕。

  但是我却依旧可以高举利剑,斩你触角,刺你头颅。

  可怕的不是大教皇,不是艾伯特,更不是什么异教徒讨伐军团。

  最可怕的而是妥协,艾伦怕自己妥协一次,就会有第二次,第三次,当无数次的妥协后,血蹄部落里不会在充满任何欢声笑语。

  无论奥菲斯和他关系再好,无论有多少个朗宁特信仰动摇,无论血蹄部落打多少次教廷的脸。

  艾伦知道,血蹄部落与神圣教廷,早晚会有一战。

  所以他现在就要高举利剑去反击,哪怕刺不到怪物的头颅,斩不到它触角,也要让这个怪物知道,不是谁,都会惧怕你。

  护教骑士们都是百里挑一的百战老兵,也更是各个军团里的精锐,甚至全都修炼出了斗气。

  而斗气的存在,就是为了击败个体战斗力更强的外族,比如比蒙,比如荒原野蛮人。

  拥有了斗气后,他们就可以忘记了恐惧,因为他们更加的灵活,五感更加的敏锐,攻击力也更强。

  但是血蹄部落让这些护教骑士重新回忆起恐惧是何种滋味。

  也让他们知道,不是所有蛮族战士都是傻乎乎的一拥而上的莽夫。

  血蹄部落走的一直都是精兵的路子,极其重视外在装备的作用。

  战士们装备更新之快,在圣卡西斯大陆几乎罕有先例。

  一个血蹄精锐战士的标准装备,豪华的简直令人发指。

  而且整套单兵装备里,哪怕是一个最细微的零件,都是出自大师之手。

  几何学者樊迪大师,圣卡西斯版的物理学家野矮人米加德,十级钳工平原矮人德尼罗。

  樊迪总设计,米加德改良,德尼罗亲手打造。

  三个几乎没有战斗力的糟老头子,却拥有三颗最强大的大脑。

  出自三人之手的装备,已经不单单是一件武器或者护甲,而是可以堪称为艺术品了,并且代表着圣卡西斯大陆兵工业的尖峰。

  第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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