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1044章 议罪钱_在三国的非咸鱼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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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能还是很出众的。

  很快,这俩就一人给出了一个主意。

  刘放给出的策略,其实没啥特殊的.要增加财政收入嘛,既然不能从世家大族身上动脑筋,那就只能从普通的百姓身上想办法了。

  最简单有效的办法,就是加税。

  赋这个东西,自有先例,不太好调整,而且一旦调整了,对世家大族也是有一定影响的不管世家大族怎么隐匿丁口,兼并土地,他们本身还是有一批自有土地的。

  加赋的话,世家大族也会站出来反对的。

  但加税可以.世家大族有的是办法可以避免这些税收,而百姓却没有这个余地。

  以百姓的体量,加一些税弥补财政收入,也能解一时之急。

  这个办法不是什么新鲜的办法,但胜在短期有效曹叡有些犹豫。

  曹叡要的,不是解一时之急,他是要积蓄力量,以实现他反攻蜀贼的愿望,这不是靠一两年加税能支撑的起来的。

  因此,曹叡暂时搁置了这个策略,想听听孙资有没有什么好办法。

  而孙资给出的主意就,挺不好评价的。

  不能压迫屯田民太狠,但又不能太得罪世家大族,那么就稍微的折中一下,不要征召太多的屯田民为兵,原定十万屯田兵改为五万,降低屯田民的负担,同时,在世家大族中,推行“议罪钱”制度。

  屯田民的策略,倒是好理解,曹叡稍微一想就直接同意了。

  但“议罪钱”这东西吧.曹叡是真的有点拿不准。

  说起“议罪钱”这个东西,多少有些新鲜,但如果说起“赎罪钱”这个制度,曹叡就熟悉多了.这不是什么新鲜的玩意儿,从商周时期开始就有这么一个制度,一直到前汉的孝武皇帝,直接把这个制度发扬光大了。

  孝武皇帝就是用这个制度,支撑起了他的北伐匈奴大业,却也在最后得了一个“穷兵黩武”的名声,晚年不得不下“罪己诏”,休养生息,才保住了前汉江山。

  其实吧,在大魏,这个“赎罪钱”制度,一直也是有的,但使用的是“赎、罚并列”的办法,也就是要赎罪可以,但除了交钱外,还需要承担一部分的刑罚,起到警示的效果。

  并且,对于什么罪行可以适用“赎罪钱”制度,也是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,并不是什么罪行都能交钱免罪的。

  当然,还有最重要的一点——这个“赎罪钱”制度沿袭自前汉时期,对天下百姓,官僚都是一视同仁的,所有人都享有这个权利。

  但现在,孙资提出的所谓“议罪钱”,是在原有的“赎罪钱”的基础上,更加注重在一个“议”字上。

  普通百姓,是没有资格跟官府去“议”自己的罪行的,能“议”的,只有官僚贵族和世家大族们。

  这就让原本还能保持黑色公平的“赎罪钱”制度,变成了一种属于权贵阶层的特权。

  既然是权贵阶层,那肯定是不缺钱的,所以孙资提出大幅度提高“议罪钱”的幅度,并且扩展适用到除了谋反大逆以外的所有刑罚。

  这么做,确实可以在短期内,让曹叡获得大量的金钱来援.没钱了搞个什么案子出来,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各种收钱了。

  但是,一旦这个制度推广开来,他的弊端,以曹叡的眼光,也能看的清楚。

  世家大族可以出钱“议罪”,但百姓不行.傻子都能想明白,世家大族一定会把这些“议罪”的成本,强加到百姓头上。

  无形之中,百姓的负担就会大幅度增加。

  而且,有了“议罪银”制度的遮掩,这些世家大族和官僚贵族,在行事上就会更加肆无忌惮.大不了最后花钱“议罪”就可以了。

  这就会导致大魏的吏治败坏,影响到朝政的正常运行。

  这是一把双刃剑,而且刀柄还不能完全控制在自己的手里曹叡不能不慎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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