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认亲_七零娇娇女[穿书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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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从前做过的那些事,能让江寄余这么心平气和地跟她说话就不错了。而且她自觉今天做得很好,起码是刷了点好感,镰刀只有一把她也就不跟他争,主要是刚刚怄气干活自己手上的伤也有点疼,还剩那么些土豆苗以她的速度天黑也干不完,还是有自知之明一点让给干活好手江寄余。

  虽然不知干活好手刚刚怎么也会割自己一道口子,不过很显然就是伤了他也比自己干的又快又好。

  “那我把这些苗拢在一块再走成吗?”走之前再刷下好感度,证明自己‘改邪归正’了。

  不过江寄余没给她这机会,凶巴巴地赶她,“不行,快走!”再不走他再鬼迷心窍割了第二道口子咋办。

  “好吧好吧。”姜可可不想最后惹他不高兴,把药粉放回包里,小卷纱布给他用完了。

  “那这个给你,谢谢你中午帮我干活。”姜可可说完把核桃酥留下就小跑着离开了。

  江寄余:……不是我,我没有……干活。

  想解释都没机会。

  看了眼地上留下来的红纸包,又看她远去的背影,江寄余瞥了眼手上纱布,直觉今天的自己脑袋有问题。

  不是取消婚约关系了吗?不是说好要远离麽?

  这一天干的都是啥事!

 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,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,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。

 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,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,只是隐隐有那苗头,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,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。

 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,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。

 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,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,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,登报纸那种,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,笔杆子不差,能进作家协会。换了个时代,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。

 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,所以斟酌之后,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,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,而且更具有主观性,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,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,新人过稿会比较难。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,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。

  于是,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,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,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,不过是短篇小说,大纲就不用太多,简单罗列下就可以。

 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,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,一眨眼,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。姜可可不是很愿意,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,而且手还没好。

 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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